学术论文与获得各级政府奖励的科技成果,是衡量和体现科学研究成就的重要两个方面,为了鼓励研究人员努力做好科学研究工作,提高学术水平,积极参与国内外竞争,决定对本工程技术中心研究人员发表的科技论文和获奖成果实行奖励,参照《滇西科技师范学院科研奖励办法(修订)》,办法如下:
一、工程技术中心每年从运转费中提取部分资金作为“学术论文与获奖科研成果奖励基金”。
二、凡以本工程技术中心为第一署名单位的学术论文和获奖的科研成果,中心给予全额奖励。
三、发表学术论文有2个或2个以上署名的,根据署名位次及比例进行奖励,署名2个单位的,奖励比例为 6:4, 署名 3 个单位的,奖励比例为 5:3:2 。
四、获奖科研成果由几个单位合作完成的,根据单位数(一般不超过 3 个单位)及署名位次按比例进行奖励,署名2个单位的,奖励比例为 6:4, 署名 3 个单位的,奖励比例为 5:3:2 。
五、没有本中心署名发表的学术论文和获奖的科研成果,不予奖励。
六、奖励标准
(一)学术论文
1.凡在国际著名杂志 "Nature" 和 "Science" 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 50000 元。
2.凡在 SCI 刊源上发表并被收录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基数1000元,影响因子超过 1.0 的论文乘以影响因子点数。
3.凡在国外刊物和出版物及国内核心刊物 (一级学会主办杂志) 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200元。
( 二 ) 科研成果
1.获国家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等三大奖,各级别奖均予以奖励,其中一等奖每项奖励 50000 元,二等奖每项奖励 30000 元,三等奖每项奖励 10000 元。
2.获省部级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等三大奖各级别奖均予以奖励,其中,一等奖每项奖励 15000 元;二等奖每项奖励 5000 元;三等奖每项奖励 1000 元。
3.获准国外发明专利,每项奖励 10000 元;获准国内发明专利,每项奖励 2000 元;
七、受理时间
凡可获奖励的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于次年元月将上年度论文单行本报送中心办公室登记,核实奖励金额后颁发奖金;获奖科研成果在取得奖励证书后报送奖励证书复印件,核实奖励金额后颁发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