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云南省红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技术中心”)的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工程化技术研究开发、人才培养与引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作用,参照《云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暂行办法》、《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结合本中心的实际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旨在面向企业规模生产的实际需要,加强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中间环节,提高现有科技成果的成熟性、配套性和工程化水平,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充分发挥科技在经济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
第三条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滇西科技师范学院为主体,联合滇红集团、云南省科学技术院共同建设,贯彻执行“创新、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科技支撑、人才培养、生产开发与推广的优势,各方建设单元分工协作,各负其责,优势互补,保护和开发利用云南大叶种红茶资源产业,研究开发高品质云南红茶,提升云南红茶研发创新能力,使“云南省红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云南红茶产业的发展发挥重要的引领带动作用,助推云南红茶的发展。
第二章 运行管理及考评
第四条 工程技术中心坚持求实创新的思想,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向前发展。
第五条 工程技术中心以滇西科技师范学院为主体,联合滇红集团、云南省科学技术院共同建设,主要职责:
滇西科技师范学院:依托高校教学条件、生物技术与工程学院实验室、试验基地等设施条件,重点突出人才培养、高品质红茶新产品研究开发、良种繁育新技术等方向的研究工作。
滇红集团:依托原料基地、初精制加工基地、种质资源库、品牌文化、市场营销等优势资源,重点突出入选非遗“滇红茶制作技艺”的传承保护和延伸开发创新,品种筛选培育、高品质红茶基础研究开发、高效茶园基地培育、产品加工试验等方向的研究。
云南省科学技术院:依托高技术人才团队、实验室完善的仪器设备、科技交流平台等优势,重点突出科技服务支撑平台的搭建,为云南红茶的研发创新、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提供科技服务。
第六条 工程技术中心设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工程技术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由滇红集团1名领导、临沧市科技局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滇红集团分管科研技术的领导、滇西科技师范学院科研骨干、云南省科学技术院人员组成。
第七条工程技术中心设管理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审议工程技术中心的研究方向;决定学术方面的重大事宜;审定工程技术中心基金项目和其它课题;评估检查课题进展情况;组织学术交流、论文答辩、成果评审等。
管理委员会设 9 名委员,其中:主任委员 1 名、副主任委员 3 名、委员 5 名;委员由滇西科技师范学院、滇红集团、云南省科学技术院三方协商派出,并分别确定 1 名具体工作负责人。主任、副主任应具有改革创新精神,有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熟悉和了解本学科领域国内外的发展趋势,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第八条管理委员会下设综合办公室在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统筹工程技术中心的建设和日常运行工作,对工程技术中心实施日常管理。
第九条 工程技术中心下设种质资源保护与开发课题组,负责开展种质资源的采集、培育、保护、开发研究和试验工作;茶园种植技术创新研究开发课题组,负责无害化大叶种茶树栽培技术和病虫害防治技术,开展云南大叶种有机茶种植、生产的应用基础和应用技术研究;红茶加工技术创新研究课题组,负责开展高品质红茶新产品研究开发,红茶初、精制加工工艺技术创新研究开发;茶叶产品安全控制体系开发研究课题组,负责开展茶叶产品“从茶树到茶杯”安全管控体系的研究开发;成果转化与培训部,负责研发成果的转化应用推广、技术培训等工作。
第十条 工程技术中心联合科技主管部门、中心建设单元单位的专家,成立 5-7 人的专家委员会,定期不定期对工程技术中心的建设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估,为建设工作提供咨询服务,并及时纠偏。
第十一条 工程技术中心实验室拟设固定研究人员10人,所有固定研究人员均竞争上岗,充分体现实验室科研骨干集群的作用。
第十二条 工程技术中心独立研究或与外单位以及科技人员合作研究的科研成果,其知识产权按有关法规或双方协议规定办理。工程技术中心应重视科技档案的管理和保密。
第十三条 工程技术中心人员的工作情况纳入本单位的考核体系,对完成科研工作较好的研究室及个人,并取得良好效益的,予以专门的奖励,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科研任务的,明确在建设期内不得晋升职称、不得享受评优等奖励,使工程技术中心的建设运行与本单位的运行实现有机结合,使工程技术中心的建设和运行工作通畅、务实、高效。同时,实行平时检查考核与定期绩效考评相结合,办公室将会同领导小组及管理委员会,每年对其运行情况及绩效进行考评,并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评定。
第三章 经费管理
第十四条 工程技术中心资金由滇西科技师范学院在科研经费上采取1:1配套,能保证红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第十五条 工程技术中心实施领导小组分阶段制定项目资金预算表,项目资金决算表,项目资金使用考核办法等规定,对资金的使用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管理。
第四章 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工程技术中心的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可享有以下优先条件:
1.高层次人才引进:参照《滇西科技师范学院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规定》、《滇西科技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办法》、《滇西科技师范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滇西科技师范学院科研平台管理办法》等制度,并在人才发展战略中实施“个十百千万工程”,拟在5年内引进食品科学方向理论造诣高、实践能力强的骨干教师1名;引进分析检测专业的精通精密仪器分析、熟悉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程序、有检验机构工作经历的骨干教师1名;引进茶树分子育种及茶叶综合利用等方面高层次人才2人。
2.科技人才送出去培养:重点培养2名专业带头人;每年安排2~3名教师赴对口支援帮扶滇西科技师范学院的西南大学进修或合作研究;制订优秀教师培养计划;制订本专业“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完善其知识、能力标准评价体系,建立使教师持续跟踪行业技术水平的激励机制;规定教师每年下企业锻炼时间不少于20天,取得相关职业资格高级证书不少于1项。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第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